企业名称 |
广州市渝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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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(经营)许可证编号 |
粤妆201610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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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单位 |
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|
检查日期 |
2018年7月17日 |
主要检查内容及发现问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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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法》,本次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车间、原料库、成品库、实验室、留样室等场所及质量管理文件、记录等情况,抽查了渝崧脱毛膏(批号:P19.519.HU12A)、渝崧祛斑美白面膜(EXP:20210428)、渝崧健胸美乳精华霜(批号:P19.519HS24A)、渝崧防晒霜(批号:P19.519HT19A)、QAH焕颜婴儿蚕丝面膜(批号:P19.519HT18A)等五款产品的注册备案情况及产品可追溯情况,对QAH焕颜婴儿蚕丝面膜(批号:P19.519HT18A)进行了监督抽检样。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: 1、未落实原料管理制度,原料仓的部分原料未提供检验报告,原料无货位卡和检验状态标志,原料储存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,地面油滑,物料未离地离墙存放,部分原料存放于通道,不合格物料未及时处理; 2、现场抽取蜡菊精华润肤油(P19.519HU19A)、QAH焕颜婴儿蚕丝面膜(批号:P19.519HT18A)生产记录不全,缺失配方称量、乳化、灌装、包装记录; 3、未落实检验管理制度,取蜡菊精华润肤油(P19.519HU19A)、QAH焕颜婴儿蚕丝面膜(批号:P19.519HT18A)检验原始记录不全,部分检验试剂过期,无培养基配制记录; 4、未落实留样管理制度,抽查渝崧脱毛膏(批号:P19.519.HU12A)、渝崧祛斑美白面膜(EXP:20210428)无产品留样; 5、蜡菊精华润肤油蜡菊精华润肤油(P19.519HU19A)产品标签中成分与备案的配方成分不一致; 6、未提供产品蜡菊精华润肤油蜡菊精华润肤油(P19.519HU19A)、QAH焕颜婴儿蚕丝面膜(批号:P19.519HT18A)的销售记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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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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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责令企业整改上述问题,移交广州市白云区局跟进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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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 |
2018年7月30日 |